“3?15”之教育培訓業“七宗罪
又到“3?15”了,各行各業商家都捏了一把汗,不怕無事生非,最怕問心有愧。
高速發展的教育培訓行業,每到“3?15”,總會震顫一番。隨著在線教育的興起,新的問題不斷出現,舊的問題卻仍未根除。
如果打開漏洞報告平臺烏云網并搜索“教育”字樣,你會看到,漏洞報告已經超過2000份了,其中一半以上信息泄露漏洞存在于各類線上線下培訓機構網站上。鯨媒體梳理發現,漏洞的產生往往是因為傳統線下培訓機構“觸網”后對后臺安全把關不嚴,同時,伴隨著在線教育平臺的增多,網站被攻擊的風險也大大增加了。也就是近期,在烏云的一份報告中,某公務員考試機構被“白帽子”(即識別并公布系統安全漏洞但不惡意利用的網絡高手)發現存高危漏洞,涉及百萬用戶數據,數據涵蓋各種賬號密碼、郵箱、手機號、身份證、銀行卡、地址等,報告公布前該機構已經確認了細節,承認安全意識不足,后臺被猜解。由于技術能力和安全意識導致的用戶信息泄露雖然并非出于故意,但一旦出現問題,消費者受損失,教育機構也難逃追責,并且,這種問題隱藏得很隱蔽,更難以被察覺。所以鯨媒體提醒教育機構,一定要對此加強防范意識,避免遇到不必要的麻煩。早在在線教育還沒火起來時,學生和家長個人信息買賣就已成為產業鏈,灰色鏈條一直沒有被斬斷,最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培訓機構們屢試不爽。今年2月26日,一家名為“納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企業被寧波市市場監管局罰款25萬元,原因是其被舉報對學生家長進行電話轟炸,幫助關聯機構推銷培訓課程。經突擊檢查,執法人員從該公司查獲與學生有關的信息上萬條,這些信息包括學生姓名、學校、班級、父母姓名、聯系電話、家庭住址等。處罰之后,卻有人揶揄,買的人被查了,那賣的人呢?有資深業內人士向鯨媒體坦言,自從教育培訓業興起以來,數據買賣已成行業潛規則。往往學生和家長信息一旦泄露,很快就會收到培訓機構的推銷電話。比如,參加過小升初或初中升高中幾次招生活動后,馬上有培訓學校打來電話。又比如,報了某個機構的外語培訓之后,留學或游學機構的推銷電話仿佛如約而至。隱私信息究竟是怎么流出的?一種合理的解釋是:培訓機構的銷售人員或教師偷偷搜集、拷貝了公司客戶信息。在2015年2月北京海淀法院審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均為教育機構的工作人員或教師,他們買賣多達200余萬條學生家長的信息。檢方認為,應以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販賣信息的個人不一定是學校或機構的工作人員,也有可能是家屬或朋友。還有一些“神通廣大”的機構通過多處搜集、購買個人信息,之后再作為批發商轉手打包販賣信息,在業內,這樣的個體或機構被統稱為“數據公司”。鯨媒體提醒,目前許多在線教育平臺會通過網絡測評、免費試聽促銷及免費領取真題等活動吸引消費者,但消費者要留下真實聯系方式才可享受。因此,消費者應判斷是否確實需要相關服務,謹慎留下個人信息。一般而言,只要留下個人信息就會被默認為需要此項服務,一定會接到客服人員的電話,這可能對消費者會造成不必要的困擾。培訓業的信息泄露之所以令人擔憂,是因為用戶信息的買賣雙方對此樂此不疲,可以說已成為行業原罪。培訓輔導和看病有相似之處,吃藥不能包治百病,學習當然也不可能打包票。雖然人人都知道這個道理,但若有機構號稱有獨家秘方,可包治百病、分分鐘提分,這難免不讓人心動。各類機構在宣傳和咨詢過程中熱衷夸大其詞,但如果沒有出現廣告法禁語,頂多只是“過度承諾”,消費者也奈何不了。陳女士向鯨媒體描述了她最近為孩子咨詢初中一對一輔導的經歷。課程顧問說,能提分多少不敢保證,但是90%以上學生都是能提分的。課程顧問還說,每次上課老師都會有反饋,幾次課就會有一次測試,家長也可以知道學習情況。而聽上去最有說服力的說法是:“提分是剛需,學習需要投入時間和用對的方法,不應該太在乎錢。”對此,陳女士心中仍有疑惑:90%以上都能提分,這個比例如何證明不是隨口說的,究竟能提多少分?在培訓機構做的測試,一定客觀真實嗎?如果上的課時比較少,是不是就可以成為培訓機構擺脫前述兩種“過度承諾”情況的借口?“過度承諾”的情況在相對長線的K12同步輔導還不是特別突出,然而在K12的中考沖刺、高考沖刺,以及考研、考公務員、考托福雅思、考各種職業資格證等短期培訓中,“XX元保過”、“XX天保過”、“不過退費”等過度承諾的跡象就更為明顯了。由于參加短期培訓的學員心態上更急切且存在剛需,“保過”字樣對他們更具有誘惑力。根據2015年的一個調查,培訓機構退費發生的概率達到了38.89%,其中,順利解決的有27.78%,而11.11%的受訪者對退費時間和退費條件表示不滿意。培訓機構和消費者最常見的糾紛就是退費問題,純在線教育也存在著這個問題。關于退費,鯨媒體認為,不排除確實有部分消費者不尊重老師的勞動,也不排除他們對孩子的實際情況認識不到位,他們要求機構無條件全部退費,機構也很受傷。但大多數情況下,消費者的高期望也是機構的過度承諾催長的。在白熱化的競爭中,一些機構在宣傳上以“保提分”、“保過”為口號夸大其詞,普遍提高了家長的預期。這造成的后果是,如果沒有達到機構口頭應允的效果,家長很容易會沖動地要求退費,甚至要求全退。課程顧問在推銷時,如果結合學生的真實情況,客觀地向家長說明輔導后可達到的最好的效果及最差的情況,無疑將大大減少糾紛概率。然而在現實中,如果向家長說明孩子底子太差,輔導后成績也不一定有好轉,課程還能推銷得出去嗎?如果課程顧問換一種說法,說明孩子的底子雖然偏差,但只要來上課上夠一定課時,再輔以其他培訓手段,一定能夠提分,至少能達到多少分。你看,這樣一來家長掏錢,銷售提成進口袋,眼下雙方不都皆大歡喜嗎?現實中許多課程顧問就是這樣想的。其實,關于退費事宜,合同的不規范也是糾紛產生的主要原因之一。例如,有的合同并沒有明確合同變更和解除條件,因為如果培訓機構違約,例如培訓機構變更教學地點,更換教學老師,教學課時不夠,教學內容跟當初宣傳不一樣,消費者安全得不到保障時,消費者可根據這一款項解除合同。還有一些“保過”承諾,對考試沒過的補償條件并不是退費,而是讓學員重新再上一次課,但如果前一次上課過程中沒有達到哪些條件,連再上一次課也不行了。作為消費者,只能恨自己簽合同時沒有擦亮眼睛或詢問清楚。有業內人士曾向鯨媒體說了這樣一個笑話:“教育機構上新三板,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做賬補稅。”雖是玩笑話,但道出許多中小教育機構逃稅的現實,逃稅手段在消費者端就是不開發票。一些單體培訓機構(如圍棋學校、舞蹈教室)等小型機構,往往以提供折扣或優惠為條件而避免向消費者開發票。有的小機構根本沒有備案注冊,也沒有資格領正規發票單,而是在街邊買10塊錢一疊的發票冒充。在不少地方,時不時會有當地媒體曝出,包括正規連鎖培訓機構在內,許多機構收費時并不開發票,而是開了收據。究其原因,相對于發票,家長或學員對課程內容、師資及價格更關心,開發票反而成了細枝末節。眼下,在線教育公司越來越多,這類公司往往注冊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科技有限公司”、“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等。但購買了線上課程后,消費者索要發票的意識和習慣還沒養成。在線課程屬于電商領域的一類交易內容,就電商領域而言,不開發票、偷稅漏稅的情況比比皆是,這正逐漸引起監管部門的重視。需要提醒的是,應警惕“二道販子”。有的培訓機構或者網上培訓課程雖然可以開發票,但發票抬頭卻是另一塊牌子,提供服務的也不是這家機構本身,在發生退費時,消費者權益有可能會遭受損害。有的“二道販子”還以中外合作辦學的名義,直接開具海外發票,但是按照我國法律規定,國外任何學校都沒有直接在我國招生的權利,因此海外發票不受法律保護,拿在手里根本沒用。“涉嫌違規辦學,新建學習中心未備案就招生”、“老板跑路,學費打水漂”、“教學點無一登記備案違規招生牟利”、“‘野雞’補習班低價攬生源”……這樣聳動的標題對消費者的震撼是巨大的,但對于培訓業來說,其實已經不是秘密了。教育部頒發的《2015年全國教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15年全國共有各級各類民辦學校(教育機構)13.08萬所,另外還有其他民辦培訓機構2.14萬所。曾有業內人士告訴鯨媒體,僅是K12領域,保守估計,注冊過和沒注冊過的機構加起來大概有80萬家。另一業內人士也對鯨媒體表示,國內民辦教育機構備案注冊過的僅占整體的10%。開展經營活動,備案注冊本是理所應當,為什么還是有大量機構鋌而走險不備案呢?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各地相關規定,要辦一個培訓學校,先要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籌辦的報告,之后,區教育行政主管機構給具備資格、符合條件、提交材料齊備的舉辦者發放審批登記表,審批通過后,批準的教育培訓機構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這個過程就叫做備案。但是在所在地區縣一級教育局備案了還沒走完流程,還需要持辦學許可證到民政局取得民辦非企業法人登記證。完成前述流程,辦學機構才能取得合法法律身份。對于教育連鎖機構而言,不管是直營校還是加盟校,某市每個分校都需要分別到所在區縣教育局備案,如果跨市跨省,還需要在當地重新注冊備案。雖然資質問題業內爭議很大,有的從業者認為,現有資質要求過高,并不適合“萬眾創新、大眾創業”新形勢下的小微培訓機構創業,但現實情況是,許多不合規的培訓班,或假冒知名機構的騙子公司,因為沒有備案,甚至沒有獨立法人資格,在出現卷錢跑路、學員人身和財產安全被侵害等問題時,消費者的維權則遇到了困難,行業也愈發混亂。在教學中,老師是最核心的要素。消費者之所以選擇上培訓班,也是為了跟老師學到平時(家里、公立學校里、高校里、工作里)學不到或學不好的東西。然而,如果你發現給你上課的是一個資質存疑、水平有限、態度不佳的老師,憤怒是不言而喻的。在成人教育里,消費者或許會容忍一個熱心的外國人收取很低的費用,跟你海聊幫你練口語,也歡迎一個大企業小中層給你聊職業培訓,然而,K12家長對師資山寨這件事則非常在意,因為出去輔導上課就是要提分,最可氣的是宣傳的時候你明明說那是名師,誰來保證教學效果?而按照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的相關規定,從事教育工作的工作人員本來就必須持有教師資格證。鯨媒體在58同城上搜索發現,有未經網站認證的K12教育培訓機構,以及一些少兒興趣培訓班常年都在招聘老師,學歷和工作年限均不限,也不要求有任何資格證書,例如語文老師只要求普通話標準,具有較強的親和力。不少消費者會發現,一些輔導機構在招生簡介和官網上列出了數位一線在職教師的照片,但基本不會列出老師的全名,在教師簡介中只出現了諸如“北京四中李老師”、“101中學張老師”等字樣(這種情況在各種線上一對一口語平臺上更是少見多怪),家長很難判斷信息是否真實。曾有媒體暗訪調查發現,某些所謂名師雖然有教師資格證,但僅僅任職幾個月就被評為名師。成為名師,意味著收費標準高了,但如此包裝過后,家長很有可能花的是冤枉錢。不同于在線教育,線下培訓機構的辦學地點屬于人口聚集場所,但安全隱患常常被忽略。如同前述所言,尤其是一些少兒托管班、小型興趣培訓班,可能根本不具有合法資質,對于安全問題更是睜只眼閉只眼。例如辦學點周邊有KTV、酒吧、棋牌室等人流較大且雜亂的場所。還有的辦學點為逃避有關部門的監管,選擇偏僻的出租屋辦低價班,或選擇一些高檔小區的會所開辦高價班。有的辦學點教室空間狹小,孩子追逐打鬧但老師并不理會。有的培訓機構門口不上鎖,門店門口無人把手,路人可隨意進出……安全問題中,一個需要特別關注的是消防隱患。一些培訓機構將教室設在商業辦公樓高層(規定稱教育機構辦學點不應開在三層以上,但為了省錢,不少都選在高層)且教室間通道非常狹窄,僅容得下一兩人通行,若發生火災后果不堪設想。有的教室外樓道占用疏散通道、鎖閉安全出口、常閉式防火門未保持常閉、疏散樓梯間堆放雜物等現象仍然突出。最令人擔憂的是,有的辦學點連消防栓的蹤影都看不到。但是,目前消費者安全意識并不強,一定程度上縱容了這些現象出現。一些培訓機構名不見經傳卻活得很滋潤,一些公考、考證機構總能玄之又玄地賭對真題……多少大大小小的培訓機構的“第一桶金”,或者直到現在,依然仰仗著圍墻之內的資源?是的,利益輸送的傳言從來不斷。在不少培訓機構發家的草莽年代,它們和一些名校確實有著非常深的聯系。但凡是K12培訓機構,沒有不打優質公立校主意的。這些培訓機構不斷打點與公立校的人情關系,至少能打聽到一些考試信息。業內熟知且已被曝光的是,人大附中和清華附中的“占坑班”分別是仁華學校和水木龍華培訓學校等。雖然“占坑班”的學費亦不菲,一年的補習費幾年前已經是3到5萬元不等,但夸張的是,有的家長還同時報了好幾個不同機構的“占坑班”,為了應戰小升初不惜大出血。市場化機構與體制內的利益輸送,還映射到與其他體制內有關的考試上,例如考研、公務員考試等。某某藝校高校碩士/博士生導師開的校外培訓班生意興隆已不是新鮮事,某公考機構VIP課程號稱能幫押題也會有人相信。由此,也就不難理解,這類培訓機構為什么要打著名校、名師、獨家押題等招牌了。而在這過程中,渾水摸魚、掛羊頭賣狗肉的現象比比皆是,受益的消費者恐怕只是少數。“信息泄露”、“過度承諾”、“不開發票”、“資質存疑”、“師資山寨”、“安全隱患”、“利益輸送”——培訓業的這七宗罪如達摩克利斯之劍懸頂,如果縱容“劣幣驅逐良幣”,這個欣欣向榮的市場將會多么令人痛心。希望“3?15”不是每年一次的大考,而能成為監管機構和從業者心頭的警鐘。(來源:鯨媒體 作者:橙色)文章有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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