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奧賽加分,“炒冷飯”而已
昨日教育部印發的《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里,有這么一段描述:明確全面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等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
2014年9月,國務院下發《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奠定了新高考改革的核心基調: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2014年12月,教育部等五部委《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出臺,該政策作為國務院《意見》的補充文件,明確規定,從2015年起,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等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僅保留英烈子女、邊遠地區少數民族考生等幾項加分項。
奧賽的含金量,反而越來越高
誠如標題所言,取消奧賽加分了,剝奪了它的功利屬性后,奧賽不是應該被貶值么?怎么越含金量越來越高?
轉折點還是在2014年9月國務院的那個文件。在此之前,能夠獲得高考加分的途徑多達十余種,奧賽獲獎便是其中一種。當時,奧賽在各省的加分政策略有差異,但都是要求省一及以上,加分幅度多為10分或20分;另外,獲得奧賽省一獎項,還可獲得保送生考試資格,如清華、北大、中科大等,均是接收奧賽省一保送生的“大戶”。
奧賽生加分(保送)政策取消后,對于地方中學而言,出現了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有的中學覺得搞競賽不能直接助推升學,便放棄了;有的中學繼續堅持,甚至加大了奧賽培養力度。兩三年之后,分水嶺出現了:堅持奧賽的中學,考取清華北大的名額越來越多,放棄奧賽的中學,考取清北的名額越來越少,甚至一些原本很牛的中學,日漸走向沒落。
因為清華北大等名校,在錄取過程中,把越來越多的名額投向了自主招生。以清華北大為例,僅憑裸分錄取的,僅有20%;而在它們目前的自主招生評價體系里,競賽獲獎——幾乎成了唯一,不可替代的指標。
隨機看看幾所高校2018年自主招生的報考條件:
在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全國決賽獲得優異成績者。——北京大學
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等學科具有學科特長,且在學科奧林匹克競賽中表現突出的學生。——清華大學
鼓勵在數學、物理、生物、化學、計算機五大學科競賽中獲得省級競賽一等獎及以上的考生報考。——中國科學院大學
高中階段參加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奧林匹克(決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決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獎勵的學生,可免于參加自主招生考核筆試環節,直接獲得面試資格。——武漢大學
而奧賽含金量的增加,并不是筆者憑空編出來的,而是高校用實際行動證明的,最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明確認可奧賽獎項的高校越來越多,已達近百所(含綜合評價錄取);
二、以前,只有省級一等獎才具有真正意義上的含金量,而現在,省二、省三同樣被廣泛認可,包括十余所985高校、絕大多數211高校;
三、以前,省一才能加10分或20分,而現在自主招生普遍降10—60分,最高能降到一本線錄取。
行政管理權下放,讓渡高校自主權
從高校招生角度講,一方面,教育部明確提出取消奧賽加分;另一方面,高校自主招生時又明確鼓勵競賽生,甚至掀起競賽生爭奪戰,事實上,并不矛盾!
高考層面的加分,是一種政策性體現,也就是說,只要你獲得教育部認可的加分,便具有的普遍適用性,所有的高校,都必須、強制認可;而自主招生降分,只針對某特定高校而言,也就是說,該降分只局限于本校的特定專業,其他高校并不會認可。
回到2014年《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里面的三大核心點,“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圍繞著三大關鍵詞延伸的“兩依據一參考”(依據統一高考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高校自主選拔試點等,便是新高考改革中的具體要素。
取消普適性加分,讓渡到個體高校降分,這相當于教育主管部門行政權力的下放,給予高校更多的自主權。這也是國務院新高考改革核心點“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一種體現,高校自主權的增加,必然伴隨著主管部門行政權的降低。
從分數角度講,誠如知名教育學者儲朝暉所言:相較于2014年前舊高考,總體來說,分數對于升學的效價降低了,就是說考試分數在升學方面作用是降低的,原來完全是憑分數說了算,但新高考不僅僅是看分數,還要看其他方面的評價因素。對于名校而言,增加的“其他評價因素”,至少是在短期內,幾乎完全被奧賽給替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