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放學早,
家長下班遲,
校外托管機構良莠不齊,
很多家長被接送難題困擾。
近日,浙江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人力社保廳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小學放學后校內托管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2019年,全省范圍有托管服務剛性需求學生的小學都要開展校內托管服務工作。
小學校內托管服務的對象、時間、經費……你關心的問題,小布帶你來了解~
校內托管服務面向的是特殊群體而非全體學生。小學校內托管服務對象范圍為放學后家長接送有困難、托管有需求的小學生,并優先保障留守兒童。
各地要強化學校在托管服務中的主渠道作用,普遍建立彈性離校制度。校內托管服務以學生自主活動為主,主要是組織學生在校園內自主閱讀、課后作業、體育鍛煉、社團活動等。
部分參加校內托管服務的學生可以推遲離校時間,即稱之為“彈性離校”。
各地托管服務對象一般應按“家長申請、班級初審、學校核準、統籌安排”的機制確定。
小學生是否參加放學后學校組織的托管服務,應由家長提出申請,自愿作出選擇。
小學校內托管服務時間原則上為下午放學后至當地機關、企事業單位下班時間。具體服務時間由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明確。
校內托管服務必須始終堅持公益性和非營利性,各地要根據托管服務性質,建立完善成本分擔機制,采取財政補助、收取托管服務費等相結合的方式籌措經費,確保托管服務正常運行。
校內托管服務性收費堅持成本補償和非營利原則,相應費用由學生家庭負擔。
對經濟困難家庭學生參加校內托管服務的,各地可參照學生資助政策予以支持。
《意見》明確,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堅決禁止學校把校內托管服務變成“培訓班”“補課班”;堅決禁止學校借托管服務名義高收費、亂收費;
校外培訓機構一律不得進入校園參與或組織實施校內托管服務,堅決禁止學校借托管服務名義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辦班。
校內托管服務,根據實際人數組班,人數較少的可以跨班級跨年級統籌組班。每個托管班應至少安排一名教職工負責管理服務。
鼓勵學校返聘退休教師,招募學生家長、社區志愿者等擔任義工,一起參與托管服務工作。
實施校內托管服務后,給參與這項工作的教職工額外增加了工作量。
各地人力社保、財政部門在核定學校績效工資總量時,應考慮學校開展托管服務的時間、學生數以及當地公辦教師平均工資水平等因素,對參與托管服務的學校適當增加績效工資總量。
學校把托管服務工作納入教師績效考核范圍,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對參與托管服務的教職工,根據額外增加的工作量給予適當傾斜。發放教職工托管服務工作報酬的經費單列管理。具體由各地人力社保、財政、教育部門制定操作細則。
《意見》明確,校內托管服務項目、服務對象范圍、服務時間、服務內容、收費標準等要全面公開,自覺接受監督。
校內托管服務實施主體是學校。各學校要結合實際,充分利用學校在管理、人員、場地、資源等方面的優勢,主動承擔小學放學后校內托管服務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是小學放學后校內托管服務工作的牽頭部門,要擔負起小學放學后校內托管服務的統籌管理職責,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落實主體責任,統籌規劃各類資源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