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訊,近日,教師法修訂調研座談會在北京師范大學召開。會上提出,教師法修訂將使用分類施策,針對中小學、幼兒園、職業院校、高等學校,公辦學校、民辦學校等不同類別的教師隊伍,提出有針對性的內容。
此外,會上透露,本次教師法修訂的重點內容包括完善教師資格制度,提高教師職業入職學歷和能力標準;改革完善教師職級晉升體系,暢通教師職業發展通道,激發教師工作動力等。
據悉,會上各方代表重點圍繞教師法修訂的目標指向、重點內容、路線計劃等工作進行了研討。
會議強調,教師法修訂要堅持問題導向,通過深入系統的調研,切實摸清制約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最深層的、最要害的、最突出的問題,明確工作重點,突出優先目標,做到定向發力。
教師法修訂要注重經驗升華,將近年來國家和地方在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及推進教師工作改革中取得的成熟經驗、經過實踐檢驗的做法,上升為法律條文。
此外,教師法修訂要體現分類施策,針對中小學、幼兒園、職業院校、高等學校,公辦學校、民辦學校等不同類別的教師隊伍,提出有針對性的內容,體現精準治理。
據悉,此次教師法修訂的重點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十個方面:
一是明方向,體現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的指導思想。
二準定位,明確新時代教師職業定位。
三是確權利,進一步明確教師在教書育人、提高進修、參與管理、修養休假等方面的權利。
四是提門檻,完善教師資格制度,提高教師職業入職學歷和能力標準。五是促發展,完善教師職前培養和在職進修的支持服務體系,支持教師終身學習。
六是促改革,理順教師管理體制機制,實現事權人權財權的統一。
七是搭階梯,改革完善教師職級晉升體系,暢通教師職業發展通道,激發教師工作動力。
八是保待遇,完善教師工作待遇保障機制,確保教師熱心從教、安心從教。
九是授榮譽,完善教師國家榮譽表彰體系,營造尊師重教的良好社會風尚。
十是強保障,把教師工作置于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支持戰略領域,優先謀劃教師工作,優先保障教師工作投入,優先滿足教師隊伍建設需要。
會議認為,修訂教師法迫在眉睫、極其重要,必須要高度重視、加快推進。
2018年9月,教育部印發文件提出,沒有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學科類教師,應該在2018年下半年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考試沒有通過的,培訓機構將不得再繼續聘用其從事學科類培訓工作。同時,在線教育公司要也要有教師資質,并必須予以備案和公示。此次修訂教師法座談會無疑透露出,未來關于教師資質的要求將不斷提高和細化。